深圳规定乙肝检查不作体检常规
深圳特区报
昨天,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体检的常规项目,开单检查前应征得体检者本人的同意或体检者单位的授权,同时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为了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市卫生局下发通知,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一、任何医疗机构均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体检的常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明文规定外,不得强行为体检者作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开单检查前应征得体检者本人的同意或体检者单位的授权。如有医疗机构违反以上要求,市卫生局将严肃处理。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三、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医疗机构应积极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除公众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记者余海蓉)
很早的报纸了,上面有所规定只不过还不落实到每家医院乃至单位. 近日深圳市内好几家大医院体检都有所变动.医院会出示1张"乙肝检查知情同意书" 上面要填写个人的基本资料和招聘单位名称. 下面有一行小字"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本人同意并申请进行乙肝病毒血清检查,并同意体检结果报照片单位" 等等各个医院具体不一样.有的医院是上面盖的章.里面有签名.
大家觉得这样是渐渐好了起来还是换种方式在体检两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