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2007年4月10日前,我通过网上投资料,面试,笔试,体检(公司有人事监督),谈好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期满后2400加提成.工作岗位为浙江区域主管.
2007年4月10日正式到泰尔公司打卡上班
2007年4月26日公司人事口头通知我回家休息,听候通知,10-26日之间又专门安排了两次体检,所有三次体检费用均由我负担,均有人事监督.
2007年五一前(具体日期记不清了),公司通知我回公司继续上班.
2007年10月22日,公司人事经理以乙肝携带为由辞退我.
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我办社会保险,工资不按时按量发放,长的时候拖欠三个月,最少也是一个月,从来没有按时发放过,试用期满后,一直按试用期待遇发放,没有按约定2400发,也没有计算提成,我多以次口头,书面报告的形式与部门经理,人事经理提出要求转正并签订合同未果.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公司以乙肝携带为由辞退我,态度粗暴,蛮不讲理,胡乱解释劳动法(有录音为证),不给任何补偿.
2007年11月份向湖南省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08年2月29日下仲裁书
2008年3月因仲裁回避歧视,按一般劳动争取裁决,不服仲裁结果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2008年5月8日,开庭
毕业证至今扣押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