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乙肝歧视案双方协调 劳方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佛山乙肝歧视案双方协调 劳方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劳动部门发出严重警告 企业不得因乙肝拒绝招用劳动者
近日,备受佛山劳工和地方媒体关注的港资企业佛山利众建材有限公司乙肝歧视案,经过佛山维权组织与劳资双方协调,资方给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5万元,劳方获得满意赔偿。
劳方小马,于2006年9月来到佛山市 ...
提示:
欢迎您来到肝宝宝乙肝论坛,您目前的身份是游客,所以只能阅读部份内容。如果想阅读全部内容,请您 登录论坛 ,如果您不是论坛的用户请您 注册 成为论坛用户后登录,谢谢!